2014年11月16日 星期日

要有錢所該走的路


1.開公司,經營某種事業

2.做演藝人員

3.體育選手,水準有到可去日美職棒的那種

4.擁有某種專利權,著作權

5.做妓女,包含表面上不是,實質上是的那種,這種男生沒份

6.作股票

7.賣毒品,不過這種若是沒有做到中高階幹部,也是沒賺什麼


很顯然地,第六種適合多數人走,而且套住了,如果不是放空的那種套,且如果不是公司是競爭力完全被撂倒被比下去的那種,例如F-TPK被中國的歐菲光撂倒,宏達電被韓國三星撂倒,茂迪被中國的太陽能諸公司撂倒,如果不是有上面狀況,那即便是套住,一來至少明年還有現金股利可領,且就算賺了股利,賠了股價,也至少不至賠太多

所以結論,作股票最好,,and and and
股票不是賭博,若是賭博,世界上就不會有會計學這東西

(x(國罵,)白癡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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